2007年9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冒用身份证 理赔成泡影
丁洪兵

  近日,四川籍民工小王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船民证,不仅被玉环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,并且痛失2万元保险理赔款。
    前不久,渔工小王在船上不小心被吊机砸伤头部,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。之后,船老大到保险公司为小王办理理赔手续时,才发现小王是使用其哥哥的身份证办理船民证的。这样,小王的保险也成了为他哥哥办的。结果小王不但赔不到钱,还得被拘留5天。